为解决喀什市高素质人才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强喀什市干部队伍建设,同时,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聘用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具备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具备教团队格证或医师从业资格证,有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3、学历及专业要求:
(1)学历要求:小学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阶段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专业;
(三)招聘岗位:
1、招聘中小学教师1000人。
2、招聘医护人员50人。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相关事项
本《简章》由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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