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
为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重点奖励有助于提高我省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科技成果。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除应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201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2012年11月30日前鉴定的科技成果。申报省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如未进行科技成果鉴定,需提供3家以上单位3-5名专家的独立评价意见。
2、申报2013年度省自然科学奖的项目需提交8篇2011年2月28日以前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申报省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拥有授权发明专利,且技术成熟、整体技术应用二年以上;申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要求整体技术较大规模应用二年以上,其中省科技进步奖管理科学类项目需提供至少三家县级以上党政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
3、2011、2012连续两年经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审进入评审程序)的省科学技术奖完成人、完成单位,2013年度不得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推荐申报。候选人作为前三位完成人,每人限报一项省科学技术奖。
4、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完成人应为对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应有发明专利、论文、论著等知识产权证明支撑;前三位完成人投入该项技术研究工作量一般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候选人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应提供单位党组(党委)或同级党组织同意推荐其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的证明。
二、推荐办法和要求
201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推荐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各推荐单位于2013年2月20日起使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进入网络推荐系统,按要求组织推荐。如选择专家推荐形式,请推荐专家与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获取专家推荐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推荐,涉密项目不得推荐山东省科学技术奖。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材料通过网络推荐系统在线填写。网络推荐系统可以从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dstc.gov.cn)电子政务大厅登录,或者从http://202.110.203.28登录。
各奖种推荐书样式及其填写说明可以从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网络填报和推荐具体操作步骤请详细阅读省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上的操作说明。
(一)单位推荐指标
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两人,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指标不限。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推荐指标数及系统登录信息表由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放,请严格按照限额进行推荐,超指标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专家推荐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可作为推荐专家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推荐山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奖种限于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山东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自然科学奖,不能推荐省技术发明奖、省科技进步奖项目。
2、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且每人每年只能推荐1次。当推荐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异议。
3、由专家推荐的项目公示时将公布推荐专家姓名。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专家)按照《201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等。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推荐专家)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人选)的遴选、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报送要求如下:
1、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网络推荐后通过推荐系统在线生成推荐书主件,打印后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其中原件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通过推荐系统在线打印,样式见附件2)一份。书面推荐材料应与电子版推荐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请各推荐单位登录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推荐系统,按要求组织本单位项目的网上材料报送工作,并正式行文报送纸质推荐材料。专家推荐项目的网上材料报送工作,由推荐专家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2、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栏中,名称与公布名填写不一致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报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由推荐单位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3)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在推荐项目时同时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每个项目提出的回避专家不超过三人。
3、推荐公示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推荐项目遴选机制,选择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和人选。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全部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相应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
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推荐奖种、项目简介、全部完成人排序及对项目的贡献和工作量、全部完成单位及排序;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还应公示推荐书中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页;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还应公示推荐书中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页;推荐科技进步奖项目还应公示推荐书中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页。
推荐单位在报送推荐材料时应同时报送推荐公示情况报告,应包括公示时间、内容、方式、范围、结果等。对不附推荐公示报告的推荐材料不予受理。
五、推荐截止时间
1、网络推荐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9日。
2、纸质推荐材料请于2013年3月12日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请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